利福平膠囊

發(fā)布時間:2014/3/31 9:31:36 瀏覽次數:3479
-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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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稱: 利福平膠囊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36022429 【驗證真?zhèn)?/a>】
產品分類: 西藥 眼科用藥 (OTC)
招商區(qū)域: 全國
招商企業(yè): 江西贛南制藥有限公司
溫馨提醒:請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的注意事項,禁忌等內容,按照說明書或在醫(y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將藥品置于兒童無法拿到的位置。
通用名稱 | 利福平膠囊 |
基藥產品 | 是 |
醫(yī)保產品 | 是 |
適應癥 | 1.本品與其他抗結核藥聯合用于**結核病的初治與復治,包括結核性腦膜炎的治療。 2.本品與其他藥物聯合用于麻風、非結核分枝桿菌感染的治療。 3.本品與萬古霉素(靜脈)可聯合用于甲氧西林耐藥葡萄球菌所致的嚴重感染。利福平與紅霉素聯合方案用于軍團菌屬嚴重感染。 4.用于無癥狀腦膜炎奈瑟菌帶菌者,以消除鼻咽部腦膜炎奈瑟菌;但不適用于腦膜炎奈瑟菌感染的治療。 |
用法用量 | 1.抗結核治療: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3~4粒),空腹頓服,每日不超過1.2g(8粒);1個月以上小兒每日按體重10~20mg/kg,空腹頓服,每日量不超過0.6g(4粒)。 |
產品規(guī)格 | 0.15g×100!200瓶/箱 |
適用科室 | 神經科用藥,眼科用藥 |
補充說明 | 【其他說明】:【不良反應】 1.消化道反應為多見,口服本品后可出現厭食、惡心、嘔吐、上腹部不適、腹瀉等胃腸道反應,發(fā)生率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應,發(fā)生率約1*。在療程初數周內,少數患者可出現血清氨基轉移酶升高、肝腫大和黃疸,大多為無癥狀的血清氨基轉移酶一過性升高,在療程中可自行恢復,老年人、酗酒者、營養(yǎng)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異常者較易發(fā)生。 3.變態(tài)反應大劑量間歇療法后偶可出現“流感樣癥候群”,表現為畏寒、寒戰(zhàn)、發(fā)熱、不適、呼吸困難、頭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發(fā)生頻率與劑量大小及間歇時間有明顯關系。偶可發(fā)生急性溶血或腎功能衰竭,目前認為其產生機制屬過敏反應。 4.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淚液等可呈橘紅色。偶見白細胞減少、凝血酶原時間縮短、頭痛、眩暈、視力障礙等。 【禁忌】 1.對本品或利福霉素類抗菌藥過敏者禁用。 2.肝功能嚴重不全、膽道阻塞者 【注意事項】 1.酒精中毒、肝功能損害者慎用。嬰兒、3個月以上孕婦和哺乳期婦女慎用。 2.對診斷的干擾: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試驗(Coombs試驗)陽性;干擾血清葉酸濃度測定和血清維生素B12濃度測定結果;可使磺溴酞鈉試驗滯留出現假陽性;可干擾利用分光光度計或顏色改變而進行的各項尿液分析試驗的結果;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堿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轉移酶、門冬氨酸氨基轉移酶、血清膽紅素及血清尿酸濃度測定結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與其他肝毒性藥物同服時有伴發(fā)黃疸死亡病例的報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僅在有明確指征情況下方可慎用,治療開始前、治療中嚴密觀察肝功能變化,肝損害一旦出現,立即停藥。 4.高膽紅素血癥系肝細胞性和膽汁潴留的混合型,輕癥患者用藥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藥觀察。血膽紅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與膽紅素競爭排泄的結果。治療初期2~3個月應嚴密監(jiān)測肝功能變化。 5.單用利福平治療結核病或其他細菌性感染時病原菌可迅速產生耐藥性,因此本品必須與其他藥物合用。治療可能需持續(xù)6個月~2年,甚至數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細胞和血小板減少,并導致齒齦出血和感染、傷口愈合延遲等。此時應避免拔牙等手術、并注意口腔衛(wèi)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復正常。用藥期間應定期檢查周圍血象。 7.利福平應于餐前l(fā)小時或餐后2小時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好,因進食影響本品吸收。 8.肝功能減退的患者常需減少劑量,每日劑量≤8mg/kg。 9.腎功能減退者不需減量。在腎小球濾過率減低或無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藥濃度無**改變。 10.服藥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顯橘紅色。有發(fā)生間質性腎炎的可能。 【孕婦及哺乳期用藥】 1.利福平可透過胎盤,動物實驗曾引起畸胎。人類雖尚無致畸報道,但目前無足夠資料表明可在妊娠期應用。3個月以內孕婦禁用。3個月以上孕婦慎用。 2.利福平可由乳汁排泄,哺乳期婦女用藥應充分權衡利弊后決定是否用藥。 【兒童用藥】本品在5歲以下小兒應用的性尚未確立。嬰兒慎用。 【老年患者用藥】老年患者肝功能有所減退,用藥量應酌減。 【藥品生產單位】:江西贛南制藥 |
企業(yè)檔案
- 江西贛南制藥有限公司
- [經營模式]:民營 生產型
[主營產品]:膠囊劑,片劑,糖漿劑 更多>
[聯系地址]:南昌市小藍經濟開發(fā)區(qū)金沙一路869號
[聯 系 人]: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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