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莫唑胺膠囊
發(fā)布時間:2025/8/5 15:46:38 瀏覽次數(shù):152-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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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名稱: 替莫唑胺膠囊
批準文號: 國藥準字h20244725 【驗證真?zhèn)?/a>】
產品分類: 西藥 抗腫瘤藥 (處方藥)
生產企業(yè): 仁和熙德隆藥業(yè)有限公司
招商區(qū)域: 全國
招商企業(yè): 連云港眾維生物醫(yī)藥有限公司
溫馨提醒:請認真閱讀藥品說明書的注意事項,禁忌等內容,按照說明書或在醫(yī)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將藥品置于兒童無法拿到的位置。
| 通用名稱 | 替莫唑胺膠囊 |
| 漢語拼音 | timozuoanjiaonang |
| 化學名稱 | 3,4-二氫-3-甲基-4-氧代咪唑并[5,1-d]1,2,3,5-四嗪-8-甲酰胺 |
| 適應癥 | 用于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開始先與放療聯(lián)合治療,隨后作為輔助治療。 常規(guī)治療后復發(fā)或進展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或間變性星形細胞瘤 |
| 主要成分 | 替莫唑胺 |
| 用法用量 | 新診斷的多形性膠質母細胞瘤的成人患者:1.同步放化療期:口服本品,每日劑量為75mg/m2,共42天,同時接受放療(60Gy分30次)。隨后接受6個周期的本品輔助治療。根據(jù)患者耐受程度可暫停用藥,但無需降低劑量。同步放化療期如果符合以下條件: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shù)≥1.5x109/L,血小板計≥100x109/L,普通毒性標準(CTC)-非血液學毒性≤1級(除外脫發(fā)、惡心和嘔吐),本品可連續(xù)使用42天,最多49天。治療期間每周應進行全血細胞計數(shù)。2.維持治療期: 本品同步放化療期結束后4周,進行6個周期的本品輔助治療。第1周期的本品劑量是150mg/m2/日,每日一次,共5天,然后停藥23天。第2周期開始時,如果第1周期CTC的非血液學毒性≤2級(除脫發(fā)、惡心和嘔吐外)、絕對中性粒細胞計數(shù)(ANC)≥1.5×109/L和血小板計數(shù)≥100×109/L,則劑量可增至200mg/m2/日。如果第2周期的劑量沒有增加,在以后的周期中也不應增加劑量。除出現(xiàn)毒性外,以后各周期的劑量維持在每日200mg/m2。 |
| 性狀劑型 | 膠囊劑 |
| 產品規(guī)格 | 100mg,1粒/袋,300袋/箱 |
| 注意事項 | 應空腹(進餐前至少一個小時)服用本品。服用本品前后可使用止吐藥。如果服藥后出現(xiàn)嘔吐,當天不能服用第二劑。 不能打開或咀嚼本品,應用一杯水整粒吞服。如果膠囊有破損,應避免皮膚粘膜與膠囊內粉狀內容物接觸。 |
| 貯藏 | 密封,在2~25℃保存 |
| 零售價格 | 電話商議 |
| 供貨價格 | 面議 |
| 銷售渠道 | 國營醫(yī)院,民營醫(yī)院, |
| 適用科室 | 腫瘤科用藥 |
| 銷售包裝 | 聚酯/鋁/聚乙烯藥用復合膜包裝,1粒/袋*5袋/盒 |










